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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出台《昆明市应对疫情支持农产品稳生产保供应政策措施》(下称《措施》)。《措施》从保障农产品生产能力、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、确保农产品市场供应平稳等5个方面20条措施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期间因人工及配套物资短缺、道路不畅等因素给肉食品、蔬菜生产供应及后续一段时期造成的影响。
政策措施执行期限至今年6月30日止。
保障农产品生产能力方面,跟踪监测蔬菜生产供应情况,加强对蔬菜生产经营主体的指导服务。统筹安排好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,保障蔬菜市场均衡稳定供应。
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方面,在保障运输畅通的基础上,鼓励本地蔬菜产品线上销售、线下配送本地市场、蔬菜产销对接扶持、企业尽快开放冷库贮藏果蔬,切实降低菜农因疫情导致蔬菜滞销造成的损失,同时注重拓展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。对今年2月至4月期间线上交易额达到100万元、300万元、500万元的蔬菜种植加工经营主体或蔬菜配送电商交易平台,分别给予5万元、10万元、20万元的一次性财政补助。对昆明本地市场蔬菜月供应量达500吨及以上的(即3个月合计销量达1500吨及以上),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综合补助。
确保农产品市场供应平稳方面,根据疫情变化趋势,及时研判市场供求变化,确保每日冻猪肉市场投放量不低于5吨。严格落实“主城区495个社区每个社区步行1000米范围内至少要有1个肉类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销售点”的要求,鼓励主城区207家农贸市场、54家大型超市和867家小型超市等正常营业。对今年2月至4月压栏活禽,由养殖企业经定点屠宰冷冻储存的,按每只0.5元给予养殖企业补助。对主城区重点蔬菜批发市场减半征收经营户的入场交易服务费(交易佣金),减收部分由政府补贴。强化监测预警和市场价格监管。
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面,在今年2月至4月期间,安排检测经费160万元,为全市生产主体免费提供农产品快速检测服务。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配置速测设备,对开展自检的本地企业,其产品定向销往本地市场的,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助。对承担本地市场主要保供的蔬菜批发市场,2月至4月期间蔬菜农残快检日检测数量300份以上的,给予一次性18万元检测经费补助。
加强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方面,制定完善昆明市集贸市场白条禽及产品销售的具体监管措施,严格监督规范白条禽及产品经营行为。在确保疫病防控的前提下,帮助畜禽养殖和蔬菜生产、调运、收储、销售的农户及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复工复产。强化地方首责,把“菜篮子”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严格落实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,强化部门协作,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,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。
《措施》中所涉及的扶持或补贴资金将采取项目申报的方式进行兑付,具体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自愿向所在辖区行业主管部门申报,县区级行业主管会同财政部门初审,市级行业主管会同财政复审,复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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